12月1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举办视频培训班,就我省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范绿色建筑标识制度”及申报绿色建筑标识相关事项进行解读。为贯彻落实《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并正式上线新升级改造的广东省绿色建筑信息平台。
培训班总结了我省近年来绿色建筑发展的主要情况,分析了当前存在的短板,并对做好绿色建筑标识工作提出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深入了解我国绿色建筑标识制度变化的内容。绿色建筑标识是全国统一的标识制度,绿色建筑标识由评价转变为认定,由设计和运行两阶段标识转变为建成后的性能标识,标志着现行的绿色建筑标识是落地见效的标识。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绿色建筑标识管理的最新文件要求,按新的部署做好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工作。二是要切实加强绿色建筑规划建设和运行全流程监管。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将《条例》对绿色建筑的有关规定要求纳入规划建设和运行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绿色建筑落地见效。要加大绿色建筑关键信息的公开力度,提高老百姓的参与度。要积极组织绿色建筑优秀项目申报绿色建筑标识,要大力宣传推广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让“星”火燎原,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和规模化发展。
本次培训班还详细解读了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政策及我省相关政策,介绍了“广东省绿色建筑信息平台”的使用功能,并进行了在线答疑。广东省绿色建筑信息平台,支持我省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资料审查、专家现场核查、公示公布等全过程网上办理。同时,具备绿色建筑宣传、监管、评审、统计、展示“五位一体”的功能。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信息处业务负责同志,省建筑节能协会、有关企业代表、专家在省主会场参会,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处(科)室业务负责同志及有关企业代表、专家在各市分会场参会,共约400多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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