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21〕48号
各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按照“接诉即办”改革专项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接诉即办”“每月一题”推动解决重点民生诉求工作计划>的通知》(京接改组发〔2021〕8号)和“接诉即办”改革专题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写2022年“每月一题”“一方案三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解决市民热线“12345”反映的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堵塞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一方案三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2月24日
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堵塞问题解决方案
按照“接诉即办”改革专项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接诉即办”“每月一题”推动解决重点民生诉求工作计划>的通知》(京接改组发〔2021〕8号)和“接诉即办”改革专题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写2022年“每月一题”“一方案三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解决市民热线“12345”反映的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堵塞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2021年主要诉求分析
2021年下水管道堵塞类工单共18234件,剔除农村房屋3707件后,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堵塞类工单共14527件。经统计,目前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堵塞类工单中已核实并确认解决的有8902件,按内容分类件数和所占比例分析结果见表1。
表1:按内容分类件数和所占比例统计
序号 | 内容分类 | 件数 | 比例 |
1 | 污水主管道堵塞,包括使用不当导致不流畅,由下向上蔓延 | 4302 | 48.3% |
2 | 卫生间、厨房污水支管道堵塞,使用不当导致 | 3090 | 34.7% |
3 | 下水管道老化 | 1510 | 17% |
合计 | 8902 | 100% |
通过对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堵塞工单进行统计分析,居民主要诉求集中为室内污水主管道堵塞和卫生间、厨房污水支管道堵塞两项,占下水管道堵塞类诉求的83.0%。其中,室内污水主管道堵塞占48.3%,为第一大诉求。卫生间、厨房污水支管道堵塞占管道堵塞类诉求的34.7%,为第二大诉求。
(二)2021年问题现状分析
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堵塞的主要现状:一是使用不当造成的管道堵塞。房屋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不重视,厨房餐余、油污、抹布和墩布条流入管道等导致堵塞。二是矛盾纠纷造成管道堵塞。包括租户与租客之间矛盾将生活用品扔进下水道、装修队伍与业主之间矛盾将建筑垃圾扔进下水道导致管道堵塞。三是管道老化导致堵塞。铸铁材质的管道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20年,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后,往往会存在不同程度的腐蚀,导致频繁发生堵塞。四是设计缺陷造成的管道堵塞。部分楼宇在建成之初污水管就存在口径偏小问题。五是地基沉降导致的管道堵塞。有的小区由于路面超载或室外地面出现不均匀下沉且未及时处理造成室外主管道损伤,从而导致楼内下水管道堵塞。六是维修维护不及时导致管道堵塞。部分物业服务人或(原)产权单位没有及时疏通和维修室外污水管道以及清掏化粪池造成小区污水主管道堵塞影响到楼内下水管道。七是排水管线未实现专业化管理。排水集团等专业公司未进入小区进行专业化服务,小区排水不畅造成楼内下水管道堵塞。
(三)已开展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城镇住宅维修的相关政策研究。现已出台《关于加强城镇国有土地上依法建造住宅维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加强住宅工程渗漏问题质量保修维修工作的通知》《关于多售房单位楼房支取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问题的通知》;已形成《关于加强城镇国有土地上依法建造住宅计划性维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城镇国有土地上依法建造住宅漏雨维修场景化责任清单(试行)》《城镇国有土地上依法建造住宅漏雨应急维修指引(试行)》3个征求意见稿。二是督促2021年的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堵塞维修问题。在开展2021年房屋修缮“每月一题”工作中,重点解决房屋漏雨问题,同时对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堵塞问题督促各区解决,到目前为止2021年接到业主反映楼内下水管道堵塞问题14527件,解决了8902件。
二、总体工作要求
(一)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各负其责,按照住宅所有权人、使用人、物业服务人、(原)产权单位、专业运营单位各方权责,按照《关于加强城镇国有土地上依法建造住宅维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充分落实主体责任和属地政府的应急责任,实现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堵塞问题及时维修。优化“12345”考核机制,鼓励基层做好群众工作,防止政府包办,政府应急维修后应当向责任人追偿。
(二)工作目标
一是进一步完善“12345”“接诉即办”解决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堵塞问题的工作机制,更加顺畅的解决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堵塞问题。
二是完善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堵塞维修的长效机制。总结分析共性、高频问题,出台《关于加强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堵塞维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建立更加有效的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维修机制,促进“未诉先办”。
三是对长期反映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堵塞问题的小区和住户点位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属地街道(乡镇)开展专项整治,督促相关单位进行维修,争取尽快取得进展。
四是街道(乡镇)会同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人加强对城镇住宅使用人禁止在使用过程中将生活油污和杂物流入下水管道的宣传和引导。
三、具体工作措施及分工
(一)做好“12345” 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堵塞类热线工单汇总分析工作
在总结今年工单分析的基础上,2022年继续对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堵塞类市民热线工单进行跟踪分析,及时快速地掌握此类问题的特点和解决情况。主要包括对市民来电反映进行大数据分析、“三率”考核及社情民意反馈等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政策意见和建议,形成分析报告,有的放矢地为改进基层“接诉即办”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政府、各专业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二)建立“12345”诉求办理督导机制
总结2021年工作经验,利用“接诉即办”制度,制定完善工作督导机制,针对业主向市民服务热线“12345”反映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堵塞问题较多、诉求集中的重点点位,对属地区进行市级督导;各区要完善“吹哨报到”工作机制,对属地街道(乡镇)和相关部门加强督导,提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推广成功的经验,使街道(乡镇)能够切实找到自身的差距,有的放矢地制订好明年的工作计划。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政府、各专业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前
(三)开展重点点位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堵塞专项治理
聚焦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堵塞重点点位,督促各区和属地街道(乡镇)组织落实所有权人、物业服务人、(原)产权单位、使用人、专业运营单位各方责任,完善房屋维修工作机制,协调处理邻里纠纷,尽快解决维修问题,力争6月底前见到成效,9月底前全部完成。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政府、各专业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四)建立更加有效的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维修机制
充分落实已出台的《关于加强城镇国有土地上依法建造住宅维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多售房单位楼房支取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问题的通知》等文件,抓好正在研究的《关于加强城镇国有土地上依法建造住宅计划性维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出台和落实工作。在此基础上,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堵塞维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拟于2022年6月底之前上报市政府,充分落实各方责任,建立更加有效的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维修机制。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政府、各专业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五)加强宣传培训
定期组织各区对街道(乡镇)进行培训;认真梳理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堵塞维修的典型案例并进行宣传,强化正向引导,落实各方责任。拟于2022年6月份开始推广典型经验,7月份组织对《关于加强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堵塞维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进行培训。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各区政府、各专业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前
附件:1.责任清单
2.政策清单
3.任务清单
附件1
责任清单
上会 月份 | 每月 主题 | 问题 | 牵头市领导 | 主责单位 | 配合单位 |
5 | 小区 管理 | 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堵塞问题 | 隋振江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委、 市水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专业公司,各区 |
附件2
政策清单(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堵塞类问题)
序号 | 政策标题 | 发文方式 | 拟出台时间 | 备注(政策文件是否需要市委深改委会议审议) |
1 | 《关于加强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堵塞维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2022年6月底报市政府 | 否 |
附件3
任务清单
房屋管道堵塞类问题(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序 号 | 月 份 | 任务计划 | 贯彻落实情况或重要阶段性进展 |
8 | 1月 | 对2021年度“12345”关于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堵塞维修数据分析调研,初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解决措施。 | 抽取样本数据,对数据进行分析,归集问题,分析原因。 |
2月 | 对2021年度“12345”关于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堵塞维修数据分析调研,进一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解决措施。 | 抽取样本数据,对数据进行分析,归集问题,分析原因。 | |
3月 | 组织相关区选定居民反映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堵塞维修问题比较集中的重点点位和仅采取临时措施的,开展调研。为拟写汇报材料做准备。 | 确定重点点位清单,初步形成4月汇报材料,确定年度工作清单。 | |
4月 | 督促相关区落实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堵塞维修,尤其是采取临时措施的点位要维修到位。 | 形成4月汇报材料。 | |
5月 | 继续督促相关区落实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堵塞维修问题,采取临时措施的点位实现维修到位。 根据汇报情况,按照市领导要求,完善工作方案。 | 完善工作方案。 | |
6月 | 督促重点点位维修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向各区推广。 总结经验,起草《关于加强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堵塞维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上报市政府。 | 形成重点点位维修工作成效材料和《关于加强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堵塞维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上报稿。 | |
7月 | 跟踪“12345”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维修清单,对重点点位和街道(乡镇)进行督导。 | 完善重点点位维修工作成效材料。 | |
| 8月 | 跟踪“12345”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维修清单,对重点点位和街道(乡镇)进行督导。 | 实地督导检查。 |
9月 | 跟踪“12345”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维修清单,对重点点位和街道(乡镇)进行督导。 | 实地督导检查。 | |
10月 | 结合“12345”工单,持续推进解决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堵塞维修工作。督导专业运营单位、市属国有企业落实维修责任。 | 实地督导检查。 | |
11月 | 开展工作总结分析,形成典型案例汇编。进一步健全城镇住宅楼内下水管道堵塞维修工作的相关机制。 | 形成典型案例汇编和相关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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