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聘方案的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参加综合知识考试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报考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7月24日8:30
地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六楼会议室(建设北路85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参加综合知识考试的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1寸照片8张。
5.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要严格执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招考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
2.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审查工作准确无误。
3.所有参加复审的人员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廉洁自律、自觉接受考生及社会的监督。
4.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事宜可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351-3580068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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