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用户登录
欢迎来到 城乡建设法制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建设规划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疫情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申请核准程序的补充通知

  • 时间:2022-05-07 16:33:11
  • 来源:
  • 作者:

  吉建管〔2022〕11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为加快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进一步简化开复工手续,现将项目开复工需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准,调整为经建设、施工单位自查满足开复工条件,由建设单位将开复工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向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复工。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满足开复工条件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要求。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城乡建设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宝珍品商贸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城乡建设法制网 fazhi.cxjs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