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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2022年全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冬期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 时间:2022-12-14 21:34:58
  • 来源:宁夏住建厅
  • 作者:佚名

  

  宁建(建)发〔2022〕65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规定,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日稳定低于 5℃即进入冬期施工。参照历年气象资料和气象部门预报,定于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为全区冬期施工管控期。为切实加强2022年全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冬期施工管理,全面落实冬期施工各项措施,强化工地疫情防控、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扬尘治理工作,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前谋划,科学安排施工进度

  进入冬季,风雪、雾霾、冰冻等恶劣天气增多,工程项目处于冲刺收尾阶段,历来是施工安全管理压力增大时段。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企业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深入分析冬季施工特点和规律,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有针对性地做好工地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要把握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实际,合理安排工程进度,除自治区和各地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工程等特殊项目外,原则上冬期施工期间停止一切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不计划开展冬期施工的项目,在停工期间要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开展冬期施工的项目,要在进入冬期施工阶段前,编制切实可行的《冬期施工专项方案》,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审批程序,报送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展冬期施工。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隐患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冬季施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查出的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整改,推动工程建设各方从严落实质量安全管控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全区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形势稳定可控。

  (一)疫情防控方面。重点检查是否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以及自治区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规范做好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工地入口是否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码登记、亮码通行”和登记记录要求;疫情防控体系是否完善;疫情防控物资是否齐全等。

  (二)主体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开展冬期施工培训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是否编制、审核冬期施工方案,是否按照冬期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等,以及冬期施工方案是否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三)扬尘治理方面。重点检查是否严格落实自治区《2022-2023年全区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和“六个标准化”要求及扬尘在线监测措施,施工现场是否落实扬尘管控责任制度等。

  (四)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是否突出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大工程检查与管理,特别是基坑、沟槽周边是否做好安全防护,起重机械及脚手架是否做好加固措施等。

  (五)质量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有无合理的质量控制措施,湿作业、防水、焊接等作业和防冻、测温等质量控制措施是否符合要求等。

  (六)消防管理方面。重点检查采暖设施设备、防火、防中毒、危险化学品等管理措施是否符合要求,主管部门是否制定下发当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等。

  (七)建筑市场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到岗履职,有无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行为,以及关键岗位人员及建筑工人是否按规定开展考勤等。

  三、严格管理,压实各方主体责任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企业要提高对冬期施工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压紧压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执行带班值班制度,加强施工现场风险隐患管控,关键点位施工确保24小时值守,发生突发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做好报告和应急处置。

  (二)加强执法检查。各地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覆盖检查辖区所有在建项目停工前安全隐患排查和计划冬期施工项目准备工作情况。对没有冬期施工方案或质量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等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坚决不容许冬期施工。对不具备冬期施工条件仍强行施工、疫情防控不到位、扬尘治理不达标的责任主体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记录不良行为并通报批评。

  (三)做好项目统计。各地要加快做好在建和计划开工项目梳理统计,务必于2022年11月1日前,上报2022年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冬期施工项目汇总表(附件1)。并于12月30日前,上报辖区冬期施工期间执法检查、典型案例、通报情况及2022年冬期施工质量安全检查汇总报表(附件2)。

  联系人及电话:李振刚,0951-5179539

  电子邮箱:zongzhananquanke@163.com。

  附件:1.2022年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冬期施工项目汇总表

        2.2022年冬期施工质量安全检查汇总报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0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s://jst.nx.gov.cn/ztzl/gczlaqjd/gczlaqjg/202211/t20221103_38300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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