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管)站,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建质〔2007〕184号),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切实提高监督人员业务技能和依法履职水平,拟定于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开展2023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地点
宁夏无纸化考试中心(银川市贺兰县虹桥北街电商物流产业园 9 号楼 3 层)
二、考试内容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通用标准规范。。
三、考试人员
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及各市、县(区)监督机构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工作人员。
四、考试安排
1.考试由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统一组织,采取机考模式,随机抽题,题目均为客观题。
2.监考组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第三方人员组成。
3.考试分为“质量”和“安全”两类科目,参考人员可自愿选择报考科目。
4.考试时长为90分钟,各单位参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提前3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考试违规的直接判定为0分。
5.考试成绩将在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系统内通报。
五、有关要求
1.各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人员登录(https://c.exam-sp.com/index.html#/e/NXAQ/login)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截至时间3月30日。同时,将参考人员报名表盖章发送至我站监督科。
2.各监督机构人员要积极参与本次考试,对考试不合格人员只安排一次补考。所有监督人员要认真对待,以考试为契机抓好业务学习,提升自身素质。
3.对于试题有疑问的请及时联系我站监督科。
联系人:杨平启 联系电话:0951-5179559
邮箱:zazzjdk@163.com
附件:1.参考人员报名表
2.质量、安全试题库
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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