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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站长工作联席会的通知

  • 时间:2023-04-18 21:31:45
  • 来源:宁夏住建厅
  • 作者:佚名

  

  宁建质安发〔2023〕9号

  各市、县(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管)站,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2023年全区住建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消防验收工作,顺畅沟通联系机制,决定于3月下旬组织召开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站长工作联席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3月27日9:00--11:30

  地点: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9楼会议室(银川市文化西街69号)

  二、参会人员

  各市、县(区)建设工程质监站、建管(安监)站站长,消防验收单位负责人,银川市行业管理处主任,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苏银产业园质量监督站站长,石嘴山高新区生态环境与规划建设局负责人,吴忠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固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负责人。

  三、会议内容

  1.安排部署2023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工作

  2.安排部署2023年建筑业管理工作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本次联席会,会议期间采取实名制考勤(一人、一座、一席签)管理。因故不能参加的,请电话联系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书记、站长履行请假手续。

  2.会前被判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感染者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明显症状的,原则上不参会。参会人员全程佩戴蓝色医用口罩。

  3.本次会议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

                                                     2023年3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s://jst.nx.gov.cn/ztzl/gczlaqjd/gczlaqjg/202303/t20230324_40083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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