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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选生活垃圾分类国家试点城市(县级市)名单的公示

  • 时间:2024-11-26 01:14:47
  • 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作者:佚名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部署,我厅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资料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拟推荐广汉市申报生活垃圾分类国家试点城市(县级城市)。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27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书面将意见反馈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与管理处,单位意见应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36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与管理处802室

  邮    编:610041

  联系电话:(028)85596120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jst.sc.gov.cn/scjst/gongshitg/2024/11/25/b02e9bab91fc48bda7babfda158dfae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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