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科函〔2021〕440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1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晋科函〔2021〕3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厅决定开展2021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对照提名范围和条件,按照《2021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登录山西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sxinfo.gov.cn/)下载)要求,将整理完成的书面提名材料一式三份,于2021年5月8日前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省直企业可直接报送我厅。
二、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直有关企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的项目以公函形式连同全部书面提名材料一式二份,于2021年5月14日前统一报送我厅,逾期不予受理。
三、我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按照提名程序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科学技术厅。
联 系 人:张艳伟
联系方式:0351-3580513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4月7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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