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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黑龙江省“春风春绿”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1-04-19 09:53:27
  • 来源:
  • 作者:

  

  黑建城管〔2021〕1号

  

  各市城管局、文明办,双鸭山市、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住建局,鸡西市环卫中心:
现将《2021年黑龙江省“春风春绿”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抓好落实。联系人:省住建厅吕佳骏,电话:0451-53633060,邮箱:zjtcgcggyx@163.com
省文明办云梅,电话:0451-53641648,邮箱:xtc53649911@163.com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共黑龙江省精神文明
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

  

  

2021年黑龙江省“春风春绿”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史学习教育安排部署,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的要求,以环境整治、文明实践为重要抓手,着力培育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打造积极健康、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以整洁、有序、安全、美观的城市环境和向上、向善、向美的文明风尚迎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和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任务,省住建厅和省文明办决定在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开展“春风春绿”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树立文明新风”为切入点、以“创建优美城市”为着力点,以“办好群众实事”为落脚点,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居民,利用1个月时间,着力解决因季节交替造成的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园林绿化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在文明风尚培育方面树新风、在城市容貌方面增新颜、在园林景观方面添新绿、在垃圾分类方面开新局,以良好的市民精神风貌和优美的城市环境面貌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文明风尚培育行动。各地要面向全社会开展文明新风宣传普及,组织开展主题宣讲和实践养成活动,通过推出公益广告和融媒体产品,参与文明实践活动,把文明理念融入日常生活,把价值要求植入群众心中,引导广大市民积极争当热爱祖国、崇德向善的捍卫者,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实践者,绿色生活、保护环境的倡导者,垃圾分类、爱护公物的参与者,为建设文明和谐整洁的城市环境尽一份力。
(二)开展卫生死角清除行动。各地要在抓好城市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基础上,重点着力打好3方面卫生死角盲区清除战斗。着力清除城市道路等重要范围特别是背街巷道卫生死角盲区,做到街路无积水、无积冰、路面见本色,隔离护栏、垃圾收集容器及收集点(站)和各类环卫作业车辆等设施设备和车容车貌干净整洁。着力清除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等薄弱部位卫生死角盲区,将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彻底清除沉积垃圾。指导监督相关责任主体努力清除单位及小区庭院等重要区域卫生死角盲区,做到无暴露垃圾、宠物粪便、污水、污迹,环境卫生等设备设施整洁完好。
(三)开展垃圾分类提升行动。各地要持续巩固上年成果,切实做好已开展垃圾分类公共机构、居住区的管理工作,促进宣传教育引导不断深化,促进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创新,促进分类质量标准不断提升。要不断扩大分类覆盖范围,认真履行统筹指导、协调配合、层级管理、考核监督职责,健全完善督导机制,复制推广典型经验,进一步促进分类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分类宣教、分类保障等环节的各方主体落实责任。到4月底,哈尔滨市分类质量有所提升,努力创建更多垃圾分类优秀示范小区;其他12个市(地)完成垃圾分类年度覆盖范围提升计划的20%以上。
(四)开展市容秩序规范行动。各地要聚焦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市容环境及公共空间秩序,突出抓好主要街路、公园、广场、学校、医院、交通站点等场所及周边市容和秩序监管,着力整治摆摊设点、露天烧烤、占道堆放物料、私自占用公共停车泊位及盲道、共享单车停放秩序混乱等问题;着力整治在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上乱喷涂、乱刻画、乱张贴等问题;着力整治倾斜、破损、断裂、废弃等影响市容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牌匾广告;着力整治渣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沿途遗撒、随意倾倒、暴土扬尘等问题,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和公共空间秩序。
(五)开展园林绿化养护行动。各地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抓好春季绿化有利时机,切实做好绿化管理、养护及病虫害防治工作。集中清理城市公园、广场、游园、绿化带等绿地内的各类垃圾杂物、冬季残留的枯枝败叶、积冰残雪,并做好浇灌、修剪、施肥和保护等养护工作;集中对道路两侧行道树进行全面排查,遇缺枝断档情况及时补植苗木,做到无缺株断带,无裸露土壤;集中对城市主要道路、迎宾线、出入口等重点区域,城市建成区内铁路沿线等防护绿地中的高龄行道树进行全面“体检”,清理病虫枝及死树,对于生长势弱的树木进行重点防治。结合纪念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三、行动安排
准备阶段(3月25日至3月31日)
各市(地)环卫主管部门会同文明办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省级方案细化分解各项行动任务,明确整治重点,制定本地实施方案。于4月1日以自选形式同步举行启动活动。
行动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
利用1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文明宣传、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垃圾分类、园林绿化整治提升行动,有序推动、狠抓落实,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总结阶段(5月1日至5月17日)
各地环卫主管部门和文明办要及时梳理总结行动开展情况,提炼好经验、好做法,于5月7日前,将活动总结报省住建厅、省文明办。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重视程度。“春风春绿”专项行动是针对我省气候条件特征在环境卫生方面打造的“品牌”行动,也是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基础工作。各级文明城市和提名城市要率先垂范,扎实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设和谐宜居家园。专项行动已被列为住建系统2021年重点任务之一,请各地务必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成效。
(二)加强宣传报道。各地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在传统媒体宣传报道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新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呈现推送工作动态,增强与群众的互动反馈,获得群众更多的理解、关注和参与。按照省住建厅、省文明办调度安排,积极参与广播、电视等宣传活动,并于每周四前形成图文宣传稿报省住建厅、省文明办,优质稿件将择优在省级媒体推送。
(三)加大巡查力度。各地主管部门要对环境卫生各责任区参与季节性整治行动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对于未按要求履行义务的环境卫生责任人,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执法。专项行动期间,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做好一线环卫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工作。
(四)注重经验总结。各地要及时总结归纳工作中的经验做法,针对季节特点,在惯有管理方式、技术手段上寻找创新点、突破点,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符合人民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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