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质函〔2021〕1128号
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完成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标准》(DBJ04/T 289-2020)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DBJ04/T 253-2021)(以下简称“两标准”)的修订,两标准分别于2020年10月1日和2021年5月1日起实施。为推动两标准贯彻实施,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宣贯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市县住建部门分管安全负责人、科股室负责人;市县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建筑施工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科室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建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专职资料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两标准修订背景;解析两标准主要内容;指导规范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资料。
三、组织方式
各市住建局负责本辖区宣贯组织工作,省住建厅全程业务指导,具体指导工作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站承办,建筑职业院校协办,宣贯采取集中宣讲培训方式进行。
四、相关要求
(一)宣贯重要意义。两标准内容紧密结合我省工程建设实际,内容全面、系统,具有明显的地方特色,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两标准的实施将会极大地提升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是我省建筑安全管理强有力的抓手。
(二)宣贯时段要求。两标准集中宣贯应于11月底前结束,各市应根据参加人数、批次等情况,统筹安排好本地区宣贯工作。
(三)宣贯质量效果。为保障宣贯质量,宣贯委托职业院校承担教学任务,课时统一为24个学时,其中《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8个学时、《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标准》16个学时。宣贯结束后,颁发继续教育培训证书,作为继续教育学时凭证。
(四)培训时间。宣贯培训共3天,具体培训时间由各市住建局与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站商定。
(五)收费标准。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培训人员按150元/人/天标准执行,培训费450元/人(含场地费、教材费、授课费),培训费由建筑职业院校收取。
市县住建局建筑安全监管人员培训费用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站负责统筹解决。
(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市要加强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联系,落实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宣贯采取封闭管理,严格控制班容量,要做到宣贯报到当日确保学员无咳嗽、发热症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且无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无接触疑似确诊患者史等要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丽君 0351-3580544 徐亚鹏 0351-3580075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30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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